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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南京11月24日電 (記者朱旭東)“局長沒來,我們不同意開庭。”日前,顧立根等4位海安市民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一案,原定於上午9時開庭,但顧立根等人只見到工資福利科科長顧同貴而不是原來說定的副局長劉勇,他們便堅持要“劉局長”出庭應訴。
  原來,劉勇當天要趕往南通市開會,便安排顧同貴代為出庭。儘管當時劉勇已在趕往南通的路上,仍被海安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周國慶一個電話催了回來,開庭也因此後延了30多分鐘。
  10年前,時任海安縣縣長的章樹山出庭應訴,被媒體譽為全國縣長出庭應訴第一人。這一做法隨後被推廣到整個南通市,並不斷完善。十年間,全市已有1985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2013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97.2%。
  “現在百姓維權意識不斷增強,以前可能走上訪途徑,推行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後,百姓的上訪量就會減少,同時,也能不斷促進各級政府依法行政。”顧迎賓是南通假日廣場經貿有限公司與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房屋登記行政撤銷案中的原告律師,此案今年上半年二審結束,崇川區人民政府依然敗訴。
  南通市政法委書記曹斌表示,讓各級各部門行政負責人走進法庭直面訴訟,就是要通過法律的方式去直面矛盾、解決矛盾,在法庭辯論中提升依法行政的思維和能力,引導群眾依法維權。
  10年來,南通的“民告官”案件中,相關政府部門負責人出庭應訴成為常態。據介紹,南通市絕大多數行政負責人能做到出庭應訴,但少數負責人出庭時一句話不說,全由律師代理。“官員不僅要積極出庭應訴,還應出聲出效果。”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院長高鴻認為,讓群眾在打官司的同時見到“官”,並與“官”從法律層面進行溝通,不僅有利於矛盾的終結,也是推進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
  為避免案件受到方方面面的招呼,南通市去年開始對轄區內的行政訴訟案進行異地審理,行政機關對法院的行政干預明顯減少,“民告官”案件明顯增多。數據顯示,南通市去年新收行政訴訟案件90件,結案72件,其中判決行政機關敗訴9件;今年前10個月新收行政訴訟案件249件,結案215件,其中判決行政機關敗訴14件。
  “任何環節的疏漏都可能讓我們成為被告。”海安縣人社局副局長葛鐵宏近兩年來已有20多次坐上被告席。但他堅信,隨著“信法”群眾越來越多,上訪的群眾必然會越來越少,基層行政部門負責人的日子也會越來越好過。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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